證監會譴責法國巴黎證券,過去十年沒有就俗稱「交叉盤」的兩邊客交易,向交易所申報,並罰款一千一百萬港元。證監的調查指,法國巴黎證券在2002年12月至2013年1月期間,沒有就四千幾宗的交叉盤買賣向聯交所申報,涉及股份總值逾六十億元,違反交易規則及證監會的《操守準則》。

通告又指,法國巴黎證券作為持牌法團,未能有效地運用資源和程序,包括未能向負責申報的交易員提供足夠資源,使其能履行職責。鑑於申報缺失已持續一段長時間,且當中涉及大量交易,故證監會認為事態尤其嚴重。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指,這個案顯示對待申報缺失不能掉以輕心,因為市場透明度及向投資大眾展示準確的資料是十分重要,不但有助投資者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亦能維持公平有序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