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報告指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已取得明顯進展,距離實現目標並不遙遠,會由六方面推動,包括考慮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完善「滬港通」和推出「深港通」,允許非居民在境內發行除衍生產品外的金融產品;又會修訂外匯管理條例,取消大部分事前審批;並且提高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資本市場便利性;繼續便利人民幣國際化。

人行指,中國在九六年實現經常項目可兌換後,開始逐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到去年十一月,滬港通順利推出,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更加便利,資本項目外匯管理進一步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