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正式實施,銀行及基金公司相繼爭取成為首輪獲批的產品。中銀香港已向內地中證監遞表,申請將兩隻本港基金在內地銷售,分別為港股基金及離岸人民幣高息債券基金。而中銀及匯豐亦各自有兩隻內地基金,將申請在港銷售。

中銀香港資產管理行政總裁區景麟指,運作初期相信市場及投資者都要適應,但基金互認令銷售市場的範圍及產品量增加,亦吸引更多境外基金公司有興趣在港設總部,而配合滬港通以致RQFII等,均有助本港的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亦增強投資者持有人民幣的信心。匯豐大中華區行政總裁黃碧娟表示,基金互認鞏固本港人民幣產品交易的主要樞紐地位。

基金互認令中港兩地合資格的基金產品,可在對方市場銷售,初期投資額度南北向分別為三千億人民幣。合資格的基金最少須已成立一年,資產規模高於兩億,估計本港有一百隻基金合資格,內地則有八百多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