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午一時暫停會議,下星期一早上繼續。暫停會議前,正在審議《2015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把適用於離岸基金的利得稅豁免,延伸至私募基金。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認為,豁免範圍太窄,如果離岸私募基金有投資本地項目,不獲豁免,鼓勵私募基金不投資本地項目,不是好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如果再放寬豁免範圍,可能產生避稅漏洞,因為本地公司可以藉離岸基金架構,把應課稅利潤轉為毋須課稅入息。政府認為現時立法建議,已在推動基金業發展,及防止稅務豁免被濫用之間,取得平衡。陳家強坦言,無論有無豁免,基本上都收不到離岸基金這筆稅款,預期修例對本港稅收影響微乎其微。但豁免安排有助吸引離岸私募公司來港拓展業務,帶動相關專業服務需求,對鞏固香港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