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道指,港交所(00388.HK)行政總裁李小加,在零三至零九年在任摩根大通中國區行政總裁期間,曾協助中國官員子女任職,李小加發表個人聲明指,報道涉及的事件發生在八年前,現已無法記清實習計劃和個別推薦聘任的具體細節。不過,他強調,他是完全按照公司的程序辦事,摩通的法律和合規部人員亦有參與甄選,應徵者獲聘任與否並非由單一人士決定。

港交所主席周松崗回應指,報道涉及的事件發生在李小加加盟香港交易所前,故不予置評,認為報道對李小加履行交易所的職務、以及港交所的業務並無影響。

華爾街日報日前報道指,李小加在零三至零九年擔任摩根大通中國區行政總裁時,撰寫的電郵顯示,他曾經向摩根大通推薦多名中國官員及客戶的子女,協助取得職位。報道形容,李小加在維繫客戶關係及人事決定上,扮演關鍵角色,單是零八年就向摩根大通推薦最少八人入職,但他對部份不適合的人選,亦會建議摩根大通不要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