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有關上海自貿區的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提出要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風險。
當中包括,適時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QDII2)試點的細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開展境外實業、不動產和金融類投資。另外,亦將允許或擴大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研究通過自由貿易賬戶等支持資本市場開放,適時啟動試點。
通告又指,會進一步創新外匯管理體制,放寬跨境資本流動限制,研究進一步擴大個人可兌換限額,逐步擴大本外幣兌換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