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和香港簽署CEPA框架下的服務貿易協議。雙方會研究推動符合條件的香港公司在內地交易所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並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金融機構,在廣東自貿區,直接以人民幣投資,進行新設、增資或參股區內金融機構,並研究容許廣東自貿區企業,在一定範圍進行跨境人民幣融資,並容許區內銀行與本港銀行,開展跨境人民幣借款等業務。新協議下亦允許廣東自貿區內的金融機構,向個人投資者提供投資香港股票和債券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