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去年底實施新規定,中介人在向客戶銷售投資金融產品時,銷售協議須列明,已考慮客戶狀況並確保產品合適。在今日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上,議員張華峰質疑,新規定沒有採納業界的意見。證監會主席唐家成表示,相關條例一直存在,現時只是要求列明在銷售協議中,又指已考慮業界意見,故設有十八個月的過渡期,期間會再與業界商討,並推出指引解釋其適用性。

唐家成又指,仍在與港交所研究,有關企業借殼上市的情況,包括現時的規例是否適合,以及制度有否被濫用。

另外,證監會預期,下個財政年度會有赤字三億九千幾萬元,主要是預算收入料減少一成四,料降至十四億六千萬元。證監會預測,截至今年三月底,儲備會增加到七十二億元,相等於今年度開支的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