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專員馮建業表示,留意到近期有新盤將私人電梯大堂面積,計算在單位實用面積內,他認為要視乎個別個案,如果大廈公契無將私人電梯大堂列作公眾地方,發展商就可以將它納入住宅一部份,他又說,過往亦有相同情況出現,認為不是新事物,亦不是法律漏洞。
至於近期有新盤以招標及拍賣形式推出,馮建業表示,現時法例有管理招標及拍賣,當局亦容許發展商在同一樓盤的不同單位,以招標及傳統方式出售,希望為發展商提供彈性,但如果遇上一些公眾需要警惕的情況,當局會推出指引或提醒買家,而目前有懷疑的個案,都會立案調查及搜證,並轉交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決定是否檢控。
馮建業又說,留意到有買家反映價單內容較長,主要是覆蓋付款方式及折扣優惠等內容,他建議發展商應透過不同渠道,讓買家了解不同的折扣優惠內容,買家有疑問,應向發展商及地產代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