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有歷史背景,若只是以情緒上批評安排是蠶蝕和沖走強積金供款,對達成共識沒有好處。他指,員工被遣散或失業期間,需要一筆錢應付生活需要,所以積金局提出失業保險金的概念,但具體做法及錢從何來亦要各界商討,他又指根據目前數字估計,若果設二萬五千元的失業保險上限,每年涉及金額最多只是十億元,並非無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