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有歷史背景,若只是以情緒上批評安排是蠶蝕和沖走強積金供款,對達成共識沒有好處。他指,員工被遣散或失業期間,需要一筆錢應付生活需要,所以積金局提出失業保險金的概念,但具體做法及錢從何來亦要各界商討,他又指根據目前數字估計,若果設二萬五千元的失業保險上限,每年涉及金額最多只是十億元,並非無法解決。
黃友嘉又指,過去一年強積金表現是歷來第三差,但由二千年實施至今,整體而言仍是賺錢,建議市民多檢視強積金投資組合。他對於核心基金的安排獲立法會大比數通過感到高興,希望核心基金能作指標作用,令其他基金降低收費,以及為打工仔帶來更好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