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就落實經合組織提出、打擊企業「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BEPS)的措施展開諮詢,諮詢期至本月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黎志華表示,國際間對稅務處理要求提高屬大趨勢,全球已有九十一個國家或地區,加入了相關的行動計劃,以配合加強打擊跨境避稅行為,本港有需要跟隨,以免被國際列為「不合作稅務區」,希望在明年下半年將相關的修訂法案提交立法會。

經合組織提出十五個範疇的行動計劃,以規管跨境避稅及提高稅務環境透明度,香港會集中實施其中四項措施,包括轉讓定價規則、自發交換稅務裁定資料、國別報告的規定、跨境爭議解決機制以及多邊協議訂立所需的法律框架。

黎志華今早出席立法會會議時指,外國政府或希望監管跨國企業的海外收入,認為建議可達至資料交換的效果,但本港稅制獨特,主要是以本地收入來源為基礎,因此建議對本地稅制影響不大。他又指,在新建議下部分企業需提交轉讓定價文件,而政府早前亦與團體和商會代表會面,希望為受影響公司提供支援,未來會盡量簡化要求,並就提交的文件提供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