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發表的報告指,香港作為亞洲主要保險中心,在許多範疇均落後於其他亞洲對手,當中以再保險、海事保險及專屬自保保險情況最為嚴重。

報告指出,新加坡在九七年後已取代香港成為亞洲再保險中心,而隨著內地的「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俗稱「償二代」在去年初實施,越來越多再保險公司將業務由香港轉移至新加坡、上海及其他再保險中心,藉此集中業務、並享受相關的稅務優惠。金發局主席史美倫指,近期有國際保險及再保險公司撤出香港或縮減規模,反映香港需要對症下藥,推動相關業務的發展,否則短期內將有更多公司撤離香港。

金發局建議香港應與中保監簽訂協議,使香港公司可與內地公司一同發展內地保險及再保險業務。在稅務方面,香港應將離岸再保險業稅務優惠拓展至其他再保險業務上,並為提供船體保險的公司、投保的船東及保險經紀提供稅務優惠,同時加快與其他國家就避免雙重課稅進行談判等,以吸引內地、日本、南韓等地的公司來港經營保險及再保險業務,提升香港作為保險承保及經紀業務中心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