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收緊銀行向地產發展商提供貸款的要求,包括降低買地的地價及建築成本的可借貸比率,同時收緊銀行借錢予發展商時,須預留資本的要求。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指,近日審根銀行時,留意到部份近期買地及發展項目的地產商,以高槓桿方式進行項目融資,有發展商甚至透過多家銀行,借得全數的地價。局方認為,若銀行再向這些發展商提供建築融資,將增大信貸及道德風險。另外,發展商向新盤買家提供的二按,部份審批標準較鬆,甚至不需要申請按揭的買家做還款能力評估。認為即使這類貸款佔比細,但正加速增長,須應對相關的信貸風險。

局方今日發出的指引列明,發展商買地時,銀行可提供的地價融資,借貸上限由地價的五成收緊到四成。至於建築成本,現時發展商可以全數借入,但新指引下最多只可借八成。而地價及建築成本的貸款額上限,最多只可為日後落成物業價值的一半,低於原先的六成。銀行須就相關的估值獲最少兩家獨立及專業機構估值。而若發展商負債較高或財務狀況較弱,則貸款比率應再降低。

另外,局方分兩階段收緊銀行借予地產商貸款的資本要求。今後批出涉及地產商的貸款,銀行在今年八月一日起,須收緊相關的風險權重計算法,以加強預留的資本,明年八月一日起,所有過去滾存的這類貸款,亦須遵守新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