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表示,雖然已採取更強硬的執法行動,但上市公司的失當行為屢見不鮮,但仍然有涉及企業欺詐、具誤導性的財務報表、嚴重利益衝突及沒有披露內幕消息的個案,情況令人擔憂,甚至可能令香港市場公平、開放及透明度見稱的美譽蒙上污點。
目前證監會正就這類案件進行大量調查,多數涉及勢力強大的高層人員公然欺詐;董事或高層人員為了順從公司控制人意願,放棄履行本身職務;非執行董事沒有發揮制衡作用或高層人員沒有適當監控措施,確保內幕消息盡快而適當地披露。
證監會新一期的執法通訊中指,過去多宗個案,例如格林柯爾、中金再生以致漢能薄膜等,分別涉及提供具誤導性的財務報表、存在嚴重利益衝突或沒有及時披露內幕交易。通訊指,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級人員在確保上市公司表現及保障股東肩負重任,應以誠實及勤勉盡責的態度履行職責。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重申,打擊企業欺詐及不當行為仍然是證監會的執法工作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