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打擊不良放債活動,政府表示,去年要求放債人登記中介資料後,至今年三月底,登記冊共有七百零六個中介的資料,大部份都是企業和商業借貸為主,和無抵押私人貸款業務無關。公司註冊處已經進行二百五十八次實地巡查,並向三十八名違規的放債人發出提醒信件,超過六成違規情況是沒有備存紀錄及向借貸人解釋條款,涉事的放債人都已經或開始糾正情況。另外,當局亦已經要求財務公司廣告要加入警告語句,政府認為新措施有助提高市民警覺性,會在第三季檢討措施。

工聯會麥美娟指,新措施下涉及財務中介的騙案數目減少,但嚴重和複雜程度都有增加。金融界陳振英關注會否發牌規管中介。當局就指,難以清晰界定中介的意思,而且騙徒手法可能有變,未必會用中介的字眼,因此希望先透過新措施,管理好借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