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建議透過設立「新板市場」,在不影響主板及創業板的前提下,吸納「同股不同權」等的科網或初創企業在港上市,並提出改革創業板,包括收緊上市及轉主板要求。交易所將在未來兩個月收集市場意見,諮詢直至八月十八日。
根據建議,「創新板」將分設兩部份,可供一般小投資者參與的名為「創新主板」,企業須符合上主板的財務要求,包括符合「盈利」或「市值及收入」測試。若在美國道指或納指等認可市場上市的公司,亦可申請在這個市場掛牌。
「創新板」另設一個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的部份,稱作「創新初板」,供未符合主板或創業板要求的初創公司上市,不設業務紀錄或最低財務要求,但市值最少達兩億,內地企業亦可在港作第二上市。
為確保市場質素,「創新板」將設快速除牌機制,讓不符持續上市條件的公司迅速退出市場。
交易所指,設立新板市場有助本港吸納內地大型新經濟企業,以加強本港作為融資市的競爭力,特別是面對美國市場的競爭時,爭取科技公司來港上市。
另外,交易所亦提出改革創業板,提升創板「上市時」的公眾持股及市值要求,並收緊了轉主板的要求,不再讓創業板成為上主板的踏腳石。
建議中,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市值要求由一億億上調到一億五千萬元。上市時公眾最低持股市值,由三千萬元上調到四千五百萬。控股股東上市後的股份禁售期,由六個月收緊到十二個月。而上市的第二年,控股股東就算可售股,但亦須保留控制權,意味提高了「啤殼」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