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下的《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投資協議》把投資准入開放到非服務業,訂立有約束力的促進和保護措施,令兩地投資環境更明確,亦是內地首份採用准入前國民代遇加負面清單的協議,並設最惠待遇條款,給予其他國家的優惠,會直接延伸到香港。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是將一帶一路建設,在貿易領域的合作,納入CEPA框架下,加強兩地機構合作,推動兩地企業併船出海,攜手把握一帶一路帶來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