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CEPA下的兩份新協議。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其中《投資協議》將投資准入開放到非服務業,亦是內地首份採用准入前國民代遇加負面清單的協議,並設有最優惠條款。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是將一帶一路建設,在貿易領域的合作,納入CEPA框架下,推動兩地企業併船出海。
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表示,《投資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涵蓋了投資准入保護及促進內容,有開放程度高及保護力度大的特點,能夠為香港未來發展提供新的空間,為兩地業界發展提供更高更廣的平台。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加入了香港參與一帶一路的專章,深化了金融文化、中小企等十四個重點領域的合作,通過這兩份協議,能夠令內地對香港進一步開放,並令CEPA保持在對外開放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