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CEPA下的兩份新協議,在北京,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說,有關協議是內地及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按照世貿組織規定,作出的特殊經貿安排,認為是有利香港保持國際金融、貿易及航運中心的地位,實現創新及可持續發展;亦有助香港發揮優勢,融入內地發展,以及加強兩地經貿交流合作。

孫繼文表示,與香港簽署的《投資協議》是內地首次採用負面清單形式,對外簽署的協議,形容是開放程度高,對投資者權益保障大;又指《經濟技術合作協議》進一步充實兩地在金融、旅遊、創新科技及商標品牌等方面的合作,亦新增有關法律及爭議解決合作的部分,有望為香港的專業服務提供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