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報告指,政府有必要建立龐大的土地儲備,這將可減低樓價波動,增加人均居住面積及改善生活質素,報告建議政府恢復大規模填海,以加強增闢土地的動力,並進行長期規劃的發展策略,包括建議將船灣淡水湖用作發展住宅,料可創造一千二百公頃的土地,可提供三十萬個住宅單位,並可考慮將合適的郊區及市區的外圍土地,改變為城市用地。

報告指,新界土地的地契將於2047年到期,建議政府將私人擁有但未被開發或閒置的土地收回,估計單計發展商持有的土地達一千公頃,可釋放土地的潛力,惟當局須改變補地價機制,給予發展商更大誘因,將土地儲備改作房屋及其他用途。報告又建議,成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常設決策機構,為持續土地供應制訂規劃,並定期向公眾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