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報告建議,政府恢復大規模填海,包括將船灣淡水湖用作發展住宅,料可創造一千二百公頃的土地,可提供三十萬個住宅單位,並可考慮將合適的郊區及市區的外圍土地,改變為城市用地。報告又指,新界土地的地契將於2047年到期,建議政府將私人擁有但未被開發或閒置的土地收回,但當局須改變補地價機制,給予發展商更大誘因,將土地儲備改作房屋及其他用途。
發展局回應指,以地契期滿不續期作為手段,催迫業權人進行發展的建議,相信會具相當爭議性,指政府一直以來,續期時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原有契約是否出現嚴重違反地契的情況,現時沒有計劃改變政策。發展局又說,正積極推展多項與維港以外填海相關的研究工作,以增加長遠的土地供應,同時正籌備成立專責小組,檢視土地供應來源,指港大的研究報告可為專責小組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