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表示,為支持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若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生產經營及創業擔保等貸款,符合一定條件,可下調存款準備金率。若商業銀行前一年這類貸款餘額或增量,佔比達1.5%,存款準備金率可在基本水平上,下調0.5個百分點;若佔比達一成,存款準備金率可按累進原則,在第一檔基礎上,再下調一個百分點。

人行發言人說,今次做法有助促進金融資源向普惠金融傾斜,優化信貸結構,而定向降準政策釋放的流動性符合總量調控要求,銀行體系流動性亦保持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