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私人銀行(瑞士),銷售雷曼產品手法不當,被證監會罰款六億元,提出上訴,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裁定將罰款降至四億元,仍然是有紀錄以來最高,同時裁定吊銷滙豐私人銀行(瑞士)的「證券交易」及「為證券交易提供意見」兩個牌照,為期一年;審裁處將每宗個案罰款修訂為五百萬元,令最終罰款降至四億,審裁處認為是適當金額,具有警誡作用,告誡各界務必遵循專業操守原則,從而為香港金融市場的廉潔穩健提供更大保障。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匯豐私人銀行(瑞士)銷售結構性產品時,採用的系統和監控措施遠遜於應有標準,加上有缺陷的作業方式和產品本身存在高風險,令客戶承受風險加劇,促使客戶蒙受大額虧損,有需要施加重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