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管理局今日起實施新規定,個人持境內銀行卡,每年境外提款不得超過十萬元人民幣。如果超過額度,本年及下一年將被暫停銀行卡在境外提款。當局說,新規定是防範詐騙、洗黑錢、及防止為恐怖活動融資等犯罪活動。

報導說,2013年十月至2015年十一月,浙江一個集團,辦理超過一百張銀行卡,在澳門提取港元,之後賣給當地商戶及賭場,涉及金額六億七千萬元。2015年,深圳警方拘捕三十多人,涉嫌使用銀行卡三百多張,進行非法兌換外匯活動。單是其中一名主要人物,就違規兌換六千五百萬元。官員指,一般正常外遊人士,每年境外提款約三萬元人民幣,規定以十萬元為限,不會影響正常的提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