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埔區議會會議上,多名區議員都關注,大埔區內共享單車違泊情況嚴重,阻塞道路交通,佔用政府土地作商業牟利用途,要求地政總署積極處理,亦有區議員指,地政總署在執行清理違泊單車行動前,會事先在清理位置張貼通告,令共享單車營辦商在當局執法前,有時間先行清理違泊單車,而上午清理完下午單車繼續亂擺,質疑事先公布行動資訊的必要性。

與會的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表示,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地政總署在執法前必須先張貼通告,行動上有限制,但共享單車的執管行動是跨部門進行,現時在北區有不同部門執法的先導行動,認為有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