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訴局主席陳黃穗表示,現時局方職權包括個人保險索償投訴,亦希望在第二季可以推出調解服務,處理涉及金錢的投訴,市民可以在不獲保險公司受理投訴的六個月內,要求調解服務,但保單金額不能超過一百萬元。她指,正在籌備調解服務,整理調解員名單,但未有目標人數,暫時較難估計服務需求。

她又說,去年保單投訴較多涉及醫療及旅遊保險,當中很多只是誤會,投保人誤以為保單涵蓋一些範圍,建議市民購買保險前要問清楚,並誠實披露自己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