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公布上市發行人集資活動諮詢總結,收到46份回應意見,均表示非常支持建議,相關會按市場意見作輕微修訂後實施。修訂後的上市規則將於7月3日生效。
修訂包括禁止所有會令累計價值攤薄效應達25%或以上的供股、公開招股及特定授權配售,特殊情況例如發行人出現財政困難除外。另外,規定所有公開發售須取得少數股東批准,除非有關新股是根據現有一般性授權發行。此外,廢除供股及公開發售作出包銷安排的規定、取消現時適用於關連人士擔任供股或公開發售包銷商的關連交易豁免等。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修訂上市規則旨在限制上市發行人濫用集資活動,保障小股東的權益,重申上市發行人的董事應以股東整體利益行事,發行股份時必須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