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債券資助先導計劃詳情,有效期為三年。合資格發債人需要在過去五年未曾在港發行債券的首次發債機構,發行債券金額最少達15億港元,全數由金管局營辦的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及結算,或於聯交所上市。
每筆債券發行的資助金額,相當於合資格發行費用的一半,如債券、發債人或擔保人其中一方獲金管局承認的信貸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資助上限250萬港元,若不具備信貸評級,資助上限為125萬元。
滙豐資本巿場亞太區聯席主管陳紹宗表示,歡迎金管局推出債券資助先導計劃,有助擴大本港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及進一步鞏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作為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中心,香港順理成章成為內地企業發債集資的不二之選。同時,不少企業對「一帶一路」的發展項目有興趣,債券資助先導計劃能吸引這些發行人利用香港的融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