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就《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簽署《貨物貿易協議》,下月起實施,將進一步提升CEPA下的貨物貿易開放水平,透過優化原產地規則安排,讓原產於香港的貨物以零關稅優惠進口內地;以香港附加價值為計算基礎的「一般規則」,將涵蓋另外約6000項貨物,包括機械、設備及零件、塑膠製品、紡織製品及中成藥。協議亦確立便利貿易的原則,包括訂明雙方在有關範疇便利兩地貿易、簡化海關程序、提高有關措施透明度,以及加強雙方合作等承諾,並訂定有助加快貨物通關的措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貨物流動,提升粵港口岸的通關能力和效率。

現時CEPA涵蓋超過1900項「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在2004年至今年10月期間,大約971億港元的香港貨物,是按照有關規則,以CEPA零關稅進口內地,估計省略了大約68.1億元人民幣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