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發言人張業遂回應即將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指近年中國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面臨新形勢,「外資三法」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要創新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取代「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中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張業遂說,草案明確規定,中國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對禁止和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領域,將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而清單之外就充分開放,中外投資享有同等待遇。而針對外國投資者關心的徵收補償、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轉讓等問題,草案都作出明確的保護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