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行政總裁李小加,回應中國債券被納入國際主流債券指數後,如何與國際司法管轄銜接的問題,表示既然國際投資者買中國的債券,就必須要接受發債人的信用,整個市場安排有系列的司法處理及違約制度安排,這些制度的安排一定是國際投資者非常認可才會去買,不會因為他是國際投資者就帶來特殊的權利。
李小加對內地證券時報表示,有些投資者可能對中國的法律環境不是很清楚,可能不會買中國債券,因此國際投資者持有中國債券的規模很小,但是隨著互聯互通深入人心,國際投資者的持債比例會越來越高,將來國際投資者對中國司法制度的違約安排,應該會廣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