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星期六實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解釋,制訂反蒙面法,並非容易的決定,但是必須的決定,指雖然禁止蒙面規例,是按《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但並非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規例目的是停止暴力,恢復秩序;只是打擊使用暴力人士,將有豁免條款,照顧有合理需要蒙面及戴口罩人士,又指這條是規例,性質屬附屬法例,屬先訂立後審議,立法會復會後,將提交立法會審議。她希望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得到市民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