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有關建議優化投資者賠償制度,及相關法例修訂的諮詢總結。共接獲十份意見書,回應者大力支持有關提高賠償上限和觸發水平,及因應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而調整賠償基金的保障範圍的建議。證監會將推行這些建議,計劃於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希望2020年初落實。
諮詢建議將每名投資者在每項違責中的賠償上限,由15萬元提高至50萬元,和相應將暫停及恢復收取投資者賠償基金徵費的觸發水平,分別由14億元及10億元,提高至30億及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