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發公告,指1月1日起,所有新簽訂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要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定價基準,不得再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而金融機構亦要在明年3月開始,與現有貸款客戶協商將利率轉為以LPR定價,或轉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所有轉換要在8月31日前完成。
央行表示,金融機構及客戶可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以及重定價週期等,至於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有合約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今個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