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教集團(02001.HK)指,早前終止收購新疆學校,集團向另一個建議收購新疆學校的對手方,提出民事訴訟,向對方索賠已經支付的預付款及相關開支,集團獲得新疆高院作出有利於索賠的勝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