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胡懷邦涉嫌受賄案,河北承德市檢察院向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胡懷邦利用擔任交通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以受賄罪追究他刑事責任。

64歲的胡懷邦,是經濟學博士,在1999年出任中國金融學院院長;2008年出掌交通銀行董事長;13年任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是中共十七大及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