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天發出通函,要求商品期貨經紀行採取防範措施,藉以管理買賣原油期貨合約風險,證監會提醒經紀行,如客戶並不全面了解這些合約或沒有財政能力承擔潛在虧損,便不應為他們開立新持倉。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於通函中表示,原油市場近期經歷前所未見的波動,以致買賣原油相關金融產品的風險大幅飆升,各公司應審慎地管理有關風險,以保障投資者。
證監會另一份通函亦提醒,認可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管理公司應保持警覺,務求在極端市況下,以符合投資者最佳利益的方式管理基金。此外,證監會亦提醒各公司在提供期貨ETF的交易服務時,應確保遵循操守規定。原油ETF及其他商品期貨ETF,是以了解有關風險的投資者作為對象的衍生產品。證監會亦提醒投資者,要注意以槓桿或保證金方式買賣金融產品,有可能就其持倉短時間內被追繳大額的保證金,可能會因市場走勢不利於其持倉而被強制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