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檢控機關,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及兩名前高層的羈押申請,在首爾看守所的李在鎔隨即獲釋返家。檢方以李在鎔可能毀滅證據申請羈押,指李在鎔涉嫌參與不正當交易及操控市場等,法官指,檢方提出羈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夠充分,案件已查清基本事實,檢方亦掌握了相當多證據,李在鎔是否涉案,應經法庭審理作判斷。

報道指,檢方將進一步調查李在鎔操縱市場和會計造假的參與程度,但李在鎔方面日前申請召開調查審議委員會,要求判斷公訴是否妥當,或為檢方的調查工作帶來困難。李在鎔2017年因為涉及向前總統朴槿惠及親信行賄,以促成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被判囚5年,後獲改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