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擔任董事的力高顧問公司,涉嫌未取得牌照提供公司秘書服務,可能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壹傳媒發出公告,指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主任,昨日曾到力高的辦事處,並取走一些文件,事件中未有人被捕,警方也無對黎智英提出任何指控。壹傳媒表示,董事會認為事件不會影響黎智英繼續履行職務的能力,不會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狀況構成不利影響。
對於力高以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總部作為註冊地址,被指可能違反租賃規定,壹傳媒表示,科技園公司已派代表到訪,未有發現公司向力高轉租地方,亦沒有違反租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