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及中國證監會近日聯合發布有關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通知,人行指,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通知旨在明確違約處置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受託管理人等投資者保護制度、明確違約處置各方的職責與義務,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明確中介機構責任;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加強監管協調,加大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力度。

通知尤其明確將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懲戒力度,對蓄意損害債券投資者利益且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發行人,依法限制其市場融資。對惡意逃廢債的發行人及實際控制人和有主要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管,依法將其逃廢債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及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強訊息披露。

人行指,近年中國國債券違約事件有所增多,債券違約進入常態化階段,過程中暴露出處置效率不高、處置週期長等問題。《通知》有利完善債券市場的基礎制度,補齊市場發展短板,促進市場長遠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