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表示要堅持營造公平競爭秩序的原則。內容牽涉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限制競爭等,又提到平台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排他性協議,可能構成《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市場監管總局本月初的通報,特別要求「雙十一」促銷期間,互聯網平台企業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強迫商家「二選一」,對經營者選擇平台,實施不合理限制。
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和稅務總局,早前更聯合召開指導會,邀請京東、美團、阿里巴巴、字節跳動、滴滴等27間主要平台企業參與,要求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強化自我約束,共同促進線上經濟健康規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