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即日起,禁止曾任職渣打銀行及新加坡銀行的彭漢彬重投業界21個月。金管局基於渣打銀行主動呈報展開調查,發現彭漢彬在2010至2017年擔任渣打客戶經理期間,未有向當時的僱主,披露在三間金融機構所持有的個人證券帳戶,未有就48宗證券交易預先取得批准或於交易後作出申報,以及7次向渣打作出虛假聲明,表示並無持有證券帳戶。他之後任職新加坡銀行,今年3月被解僱,不再是金管局註冊的有關人士。證監會在金管局轉介後採取紀律行動。
金管局助理總裁朱立翹表示,今次是金管局與證監會就執法緊密合作達致的成果,向業界傳達貫徹的訊息以遏止不當行為。受規管人士對個人證券帳戶作出申報,對促進投資者保障及市場公平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