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旗下聯交所宣布,由本周五(1月29日)上午9時起,飛克國際(01998.HK)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予以取消。聯交所指,由於飛克國際延遲刊發其2013年全年業績,其後未能符合《上市規則》規定,股份自2014年3月31日起已停牌。
聯交所先後於2016年至2019年7月期間根據上市規則指引,將公司置於除牌程序階段。公司於去年1月3日除牌程序第三階段屆滿前,向聯交所提交復牌建議,其中所涉的收購目標公司,構成《上市規則》下的非常重大收購事項及反收購行動。於本月15日,上市委員會認為復牌建議不再可行,因為該建議所涉的重組協議已經失效。因此,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取消飛克國際的上市地位是合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