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修訂印花稅條例草案,撤銷非住宅物業的雙倍從價印花稅。政府指,非住宅物業的售價和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已顯著回落,需求有所縮減,認為是適當時候撤銷措施,便利企業出售非住宅物業套現,應付因經濟下行而出現的財政問題或現金需求。

措施在去年11月26日已生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指,已為約5000宗交易的納稅人節省8.7億元稅款。至於會否進一步撤銷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許正宇表示,住宅樓價仍然處於高水平,現時並無條件撤銷樓市辣招。

多名議員贊成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地產及建造界石禮謙形容是「遲來的春天」,又建議政府考慮分階段撤銷住宅物業的雙倍印花稅,首階段是800萬元以上住宅。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不同意,認為政府在赤字高企的時候,應採取「能者多付」原則,向豪宅市場徵收較高的印花稅,多收2%至4%,發揮財富再分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