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指,目前未收到疫苗相關的保險索償個案。委員之一、兼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提醒,市民購買保險時,要留意不保事項,舉例指部分保單列明預防性質疫苗相關事項不保,但如果無列明,當市民出現有副作用需要住院,可以獲賠償。

被問到出現副作用的市民不認同專家委員會的判斷,可否向委員會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指,專家委員會的決定不屬於委員會職權範圍,不會受理。

疫情更換喉管 家居保險不會賠償

委員會委員丘振雄表示,市面上大部分家居保險列明喉管如果因意外而損毀會獲賠償,如果大廈因為傳播風險,而更換喉管及通風系統等,不會賠償。他又指,如果海外學校因為疫情而停止面授課堂,但仍提供網上教學,即未有中斷學業,已返港的留學生一般不會作出賠償。

去年接獲583宗投訴個案 近5年來最少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公布,去年接獲583宗投訴個案,是近5年來最少,兩大主要類別是「保險條款詮釋」及「不保事項」,最多索償糾紛的保險產品是住院或醫療保險,旅遊保險投訴佔107宗,較前年67宗上升。

其中一宗個案,事主去年3月參加葡萄牙和西班牙旅行團,原定乘搭由里斯本經伊斯坦堡的航班返港,但由於西班牙疫情爆發實施局部封鎖,旅行團縮短行程,投訴人購買另一間航空公司機票,就額外機票費用提出索償申請。但保險公司指,由於投訴人夫婦是港府發出建議延遲非必要外遊計劃的新聞公報後才出發,認為涉及不保事項拒絕賠償。最終在委員會介入下,保險公司同意作出2.7萬港元的旅遊保險賠償。

徐福燊指,過去2年社會事件及疫情,旅遊保險多爭拗,導致行程延誤及改變,指要留意新型冠狀病毒是否保單中自然災害及大流行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