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出意見,要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解決大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住建部:針對北漂畢業生 改造工廠辦公樓不用補地價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長曹金彪指,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向的對象與公租房針對城鎮低收入家庭不同,主要面對新市民和青年人。他舉例,1名大學生畢業到北京工作,收入1萬元人民幣,並不符合公租房門檻,但實際上在北京租屋不容易,新設立的這類「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以滿足他們的需要。
曹金彪又指,這類住房以全國約83個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可以改造工業廠房、商業辦公樓,或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的非居住土地建設,在老城區園區或交通便利的地區興建,滿足新市民和青年人對住屋地段的要求,意見亦明確,更改非居住土地用途興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無須補交地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指,在監督「保障性租賃住房」上,必須守住兩條底線,包括「沒有房的人才能住」,而且「租的這類房子不能賣」,防止變相銷售。
國務院日前發放的意見指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租賃住房,並可以利用非居住土地或房屋建設。地方政府會提供政策支持,包括免補地價、簡化審批,並有中央補助資金,及金融機構長期貸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