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在《匯思》撰文指,虛擬銀行產品範圍已經由開業初期集中於存款、信用卡消費優惠等,擴展至個人信貸產品,例如跟存款掛鈎的貸款產品、跟薪金掛鈎的個人貸款產品,以及分期付款計劃新模式。他提醒市場上亦有一些購物付款平台提供類似「先消費,後(分期)付款」服務,但這些平台不一定受監管,市民使用時要多加留意他們有否提供適當的客戶保障。他指,金管局要求銀行須要就產品設計顧及客戶需要;清楚向客戶披露產品特徵和風險,令消費者能夠清楚明白相關細節及是否切合自己的需要。

他指,金管局去年9月已經向銀行發出通告,當個人及中小企客戶在銀行的數碼平台申請無抵押貸款或信用卡產品時,傳統和虛擬銀行都需要向客戶提供「雙重提示」。當局亦要求有關的虛擬銀行加強對客戶的披露及透明度,使客戶清楚了解條款及如何能獲取有關優惠等。他說,金管局會繼續密切留意市場發展,有需要時會向業界或個別銀行提供指引,保障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