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再接獲兩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兩幅用地分別位於元朗及大埔。

其中一宗申請由恒地和會德豐地產聯合提交,涉及一幅位於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的用地,佔地約19.3公頃,包括現時劃為「農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私人地段及毗連的政府土地,預計可興建約8484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以及3636個私營房屋單位,總樓面面積約64.53萬平方米。恒地指,項目所在的大埔林村土地目前並無經濟活動,不涉任何綠化地帶,可供即時發展,範圍內近 78%為兩間發展商所擁有,首批單位將為公營房屋,若申請順利獲批,預計2031年或之前全部完成。

恒地主席李家誠指,相信技術可行之餘,更可建立一個均衡社區,讓市民得享安居之所,同時平衡股東利益,期望申請獲得批准,能盡快為香港增加房屋供應,紓緩公眾對房屋的殷切需求。

另一宗申請由新鴻基地產提交,涉及一幅位於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的用地,佔地約5.9公頃,包括現時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私人地段及毗連的政府土地,預計可興建約2616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以及1474個私營房屋單位,總樓面面積約175 287平方米。

 

發展局上月22日公布接獲首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為一幅位於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的用地,由南豐集團申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