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及國務院發布《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升至約2成5;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8成以上,順利實現碳中和目標。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
意見指出,要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確保各地區各領域及重大政策等協調一致;深度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出台煤電、石化、煤化工等產能控制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 加快煤炭減量步伐
意見要求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石油消費“十五五”時期進入峰值平台期。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嚴控煤電裝機規模,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加快推進頁岩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發展風能及太陽能等
意見提出要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優先推動風能、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因地制宜開發水能。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利用生物質能。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
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意見要求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快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推廣智能交通,推進鐵路電氣化改造,推動加氫站建設,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體系。提高燃油車船能效標準,健全交通運輸裝備能效標識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
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研究設國家低碳轉型基金
意見要求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設立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擴大綠色債券規模。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研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完善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和按供熱量收費。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約束力的碳價機制。加快建設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逐步擴大市場覆蓋範圍。